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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妻_分节阅读_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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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醉酒的人其实射精後就更加昏昏欲睡了,陈永倒在儿子身侧,胸膛的剧烈起伏是他在平息刚刚宣泄後的快感,眼睛一眨一开,不用一阵子肯定直接进入梦乡,这下陈欢可不满了,他的慾望还没解决呢!

陈欢坐起身,凤眼闪过一丝精光,他随即反方向压在阿爹身上,让自己的头对准阿爹的胯间,自己的分身则刚好垂在阿爹面上,不偏不倚地让伞状龟头抵在对方的唇瓣,撒娇道:「阿爹,舔。」

陈永不是第一次帮儿子口交,也没意料到两人目前的姿势有多色,如果是清醒的他一定会脸红不敢动作,但此刻只凭本能的他却毫不犹豫地听从长子的命令,张口含住了陈欢已经完全茁壮的性器。

陈欢的阳具不比陈永粗,约三指多一些的宽度,但长度却意外的长,比陈永再多半个柱头的长度,且前端是弯的,虽然目前仍是粉嫩的肉色,但若翻身做攻,这也是妥妥的名器。

这不,得意忘形的陈欢一下顶到了陈永喉咙,使得陈永有些微呛,知错能改的陈欢赶紧抬臀,改让阿爹伸手握住他的性器慢慢舔。

陈永专注照料陈欢的肉棒时,陈欢也一手握住阿爹的阳具上下滑动,不过他这回的攻略地点是再更下面的地方,他用空出来的手分开陈永合在一起的大腿,顺着大腿滑嫩的内侧皮肤缓慢往下,终於探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小孔。

陈欢帮他阿爹洗澡时就不只一次偷看过这个地方,陈永全身因日晒而呈现出小麦色,唯二不同於其他肌肤的地方,除了看起来凶恶的阳具外,就是一直藏在臀缝中的粉色菊穴。

传自梁三娘,陈欢天生肌肤就白,乳头若不是因为喂养陈乐而变深,原本的颜色和性器、屁眼一样,都是诱人的粉红色,所以在看到粗壮的阿爹只有一处那麽粉嫩还没有杂毛时,陈欢深觉这反差真吸引人。

手指微微撑开那还被人看过的狭窄小孔,粉红的皱褶延展出一个圆口,明明室内昏暗不明只有月色的朦胧映照,但陈欢觉得自己看到了肉穴中的鲜红甬道,指头稍微探了进去立刻被夹住了。

很紧、很会夹!陈欢兴冲冲地伸舌侵略那羞怯的菊穴,青涩的小孔哪是陈欢身经百战的舌头的对手,一下子就被挑逗地剧烈收缩,双腿的肌肉都有些紧绷了。

陈永也些难耐地扭了下腰,总觉得有些奇怪,可就算儿子碰触到他从没被人碰过的地方,他仍乖乖地舔吮嘴中的肉棒。

得寸进尺是腹中点墨的人必备技能,陈欢从阿爹的反应看出阿爹并不排斥这样的接触,他退出舌头舔湿了自己的右手中指,小心翼翼地插进和他肉棒一样青涩的肉穴中。

陈欢不打算此时此刻上了他的阿爹,他只想做个小小的试探,并暗中希望阿爹能习惯这样的碰触。

多年在下的经验让他一下子就找到了陈永的敏感点,陈欢放开抚慰陈永肉棒的手掌,专心挑逗敏感的肉穴,陈永经不起刺激地叫了好几声,在陈欢手指的一个重击下,已经射过一次的阳具居然又射了!

陈永在没有人抚摸他性器的情况下,只用手指插穴就达到高潮的画面大大满足了陈欢,没隔多久就在阿爹嘴中释放,喂他阿爹一嘴浓稠的精液。

连续高潮彻底耗尽陈永的体力,他呜咽一声将儿子的精华咽了进去,随即迷迷糊糊地入睡,陈欢也满意这次的试探有有成,迅速地收拾了下残局,他心满意足地抱住陈永一同沉眠。

未来的日子,一定更精彩!

作者有话说:每个成功的小攻都应该从小受做起(大雾)

这几章年龄会跳得比较迅速~尽快让欢儿吃到爹爹~

☆、第十二章都城

第十二章都城

陈欢也不知道那晚醉酒的事情阿爹还记得多少,一家三口的日子一如往常地过了下去,偶尔陈欢会抬出那坛还没有喝完的烈酒,灌醉酒量不好的陈永,趁着阿爹神智不清的时候让他摆出羞耻的动作和扩张狭窄的後庭。

该说陈欢的耐性真的挺好,一个正值性慾勃发年纪的青年居然真的都忍住征服的慾望,只用手指偷偷开发他傻不楞登的阿爹,如此细心耕耘两年,陈永已经能吞下四根手指了,当陈永隔天起床一脸疑惑地摸了摸屁股的傻样,陈欢真觉得自己的阿爹可爱极了。

没错,时间就是这麽不讲理,就算陈永再怎麽不愿意,梁绍又准时地到了陈家,不同於以往在陈家一待就十天,这回只短暂休息三天就领着陈欢和陈乐两兄弟回都城。

「路上要小心,阿爹虽然不懂几个字,但到了都城还是派个人传消息给我。」陈永担忧地看着两兄弟,有些话欲言又止,最後仍是没有出口,痴傻地看着长子,深怕是最後一面。

陈欢点点头,他对於外头的世界没啥好奇心,但一想到自己决定要离开阿爹一段时间就有些後悔,真想待在家,不过为了之後更美好的生活,拚了!

「阿爹别担心,我会好好照顾乐儿,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。」

陈欢表面淡定,实则不然,他临走前不忘跟陈永说悄悄话,「阿爹,我不在的这段时间,若是阿梅姨、阿春姨那些媒婆又上门,你绝对不能答应他们任何承诺,他们不肯走,你就说欢儿不在不能答应,知道了吗?」

有跟陈家接触的人,多多少少都知道陈欢才是陈家现在的发话人,他从小学他娘持家,持家的人最大,加上陈永对他的宠爱,只要陈欢开口,陈永从不反对。

「好,阿爹知道,你们留意冷热,别病着了。」

再怎麽不舍,陈永还是看着梁绍带兄弟俩人离开陈家,当晚,郁郁寡欢的陈永几乎饭都吃不下,但想到这是儿子提前为他准备好的餐点,仍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。

陈永其实不太清楚陈欢为啥这次带着陈永去都城查看,说是要了解都城的环境适不适合小孩长大,陈永不太懂那些,长子说啥就做啥。

陈欢聪颖,虽没有去过学堂识字,但从梁绍留下的书和小时候三娘的教导,自学读字已有七八成,剩余不懂的字词就等梁绍来陈家时询问,因此陈永自然不知道陈欢是要去看看都城的学堂风气如何,不是为了他,是为了陈乐,也是为了他和舅舅的一笔交易。

说来,梁家是个落魄的书香世家,梁三娘晚嫁是为了从苛刻的後娘手中挣钱,将她唯一的胞弟梁绍送去都城读书,怕後娘捧杀了胞弟,等到梁绍真的中了秀才足以自立後才安心出嫁。

但梁绍终究是肚里有点黑的人,他考取了秀才的功名却不继续科举,而是入赘到都城富贵的宋家当上门女婿,在梁绍眼中,功名、世家都是身外之物,梁家十代以前还是京中榜上有名的名门世家,说败落就败落,与其争取这些,不如挣钱。

当时梁绍能成功考取秀才,宋家老爷出了不少力,而宋家只一个独生女,宋老爷信得过梁绍的为人,最後还是将女儿托付给了梁绍,梁绍是入赘的,注定他的儿女只能姓宋,年轻时的梁绍不在乎,他恨透欺压他和姐姐的後娘,已多年不回梁家,但老了,终究还是有些想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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