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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头_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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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究竟人骨是否有灵、是否具有什么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,如果没有遇上,谁也不知道这一切的传说究竟是真是假。

第一章

  一辆银色的山叶125机车深夜穿梭在小巷,然后停在一间公寓楼下,车上的青年将车子牵到地下室之后,才晃着手里的一串钥匙走上楼去。

  超过二十年历史的公寓,虽然还不到矮小又窄的阶段,楼梯间的墙壁也才刚重新粉刷半年,但光线却很昏暗。

  幽幽暗暗的微弱灯光,更透着一种阴森感。

  这年头电费贵不打紧,小偷连一颗二、三十几元的普通灯泡都要偷,这栋公寓没有每个转角都放灯泡,只在有门口的转弯处才会装置灯泡,至于非门口转弯处的灯泡,或者是没人住的楼层门口,那些灯泡三不五时就会被偷走。

  久而久之,大家也都不想装设,省得刚装上去就被偷,楼层与楼层之间的楼梯转角,反正都可以看到上下方的灯光,只要不是全黑看不到就好。

  青年住在顶楼加盖的套房里,由于是在民国八十四年以前加盖的,旦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顶楼加盖户,不构成现今顶楼加盖违法需要拆除的规定,所以才得以保留。这间小小的加盖房子里,一房一厅一厨一浴,什么都是刚刚好,给青年这种大学生来住更是刚好。

  房东是住在楼下五楼的叔叔,不收他水电费和房租,只是电费如果破表超过五千就要自理,这点对住在顶楼的人来说其实很吃亏,顶楼吸热,相比之下就会比楼下的住户超过很多电费,否则夏天根本不是人住的,但对青年来说也无所谓,毕竟人家叔叔平常根本不跟他收水电房租,而夏天打赤膊他也已经习惯。

  他的老家在屏东市,不过他在那里住的时间远比在这里还少,从小学二年级开始,他就被父母寄养在这个只大自己十二岁的叔叔家。

  据说这是爷爷奶奶以前因为叔叔当时到高雄念书,他们认为买给叔叔会比租屋划算,就这样买下。

  二十二岁那年,叔叔就奉子成婚,可以说相当年轻就当爸爸,不过婶婶结婚没多久就因为车祸过世,只留下一个和他相差十一岁的堂弟。

  至于他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,则是一天到晚在各个国家飞来飞去,是一对热爱考古的考古学教授夫妻,总是忘记他们还有一个儿子要养,只有在想起来的时候才会寄一些生活费给他,偶尔也会寄一些奇怪的纪念品回来,大多时候他的生活费还是叔叔给他。

  高中毕业后,他选择了本县市内的大学就读,本来他是想要搬出去,自己打工赚钱,别再打扰到叔叔。

毕竟叔叔一份领干薪的公务人员薪水,要养三个人实在有点负担,但是一直把他当成自己弟弟和孩子的叔叔,怕他出去会遇上坏房东,干脆把顶楼那房客刚搬走没多久的加盖屋给他住,还不收房租和水电。

  本来他不好意思接受,毕竟这样也是让叔叔少了一份收入,还要让他多付水电费,是叔叔好说歹说之后,他才接受叔叔的好意,但他也决定学费和生活费都由自己赚取,不要再让叔叔帮他。

  每天下课后他就跑去打工,朋友们有好几次想拉他去社团,但在得知他的经济状况之后也都体谅的不为难他,只不过偶尔打工那边放假他也会和大家一起出去玩。

  而走到顶楼处,最让他不喜欢的,就是每次顶楼的灯总是会比较暗,因为住的越楼下,走动的人越多就越亮,越到上方则越少人上去,为了省电总是关灯,免得浪费不必要的电。

  可是他不喜欢暗,因为他有一种不好的体质。

倒也不是说他可以看到鬼,至少他还没看过真正的阿飘,可是他有敏锐的第六感,可以感觉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。

  走到五楼和顶楼之间,最上面的灯半坏,闪烁着忽明忽灭的橘黄色灯光,在这种深夜更让人不自在。

  一开门回家,他就看见客厅桌上摆放着一个盖了一堆邮印的大包裹,不由得皱眉。

  知道大概是叔叔替他收了包裹拿上来放,不过这么一箱……那对爱乱买东西的夫妇到底又跑到哪去搜括一堆东西寄给他了?与其一天到晚买一些没用的东西给他,他还宁愿他们把钱省下来给他当生活费比较实在。

包一旁放了一张纸条,是叔叔的字迹。

“宁熙,这是大哥今天刚寄到的东西。

   叔 明云”

  简短的留言没有任何赘言,叔叔的话本来就不是很多,大概是因为早婚早承担家庭的重量,所以叔叔的个性比他家那无良父亲成熟稳重许多。

  从很久以前,叔叔就是一个比他父母更值得信任的人,他一直一直都很仰慕那样的叔叔,只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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