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总满意的点了点头,回头问贾泽天“你呢?”“爸,这事儿很重要么?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对我来说很重要么?”贾泽天问道。“对你不重要,但对我很重要。”贾总说道。
我和贾泽天都是一愣。贾泽天明显并不想跟我讲和,但迫于贾总的压力,还是勉强的点了点头“行行行,都听您的。”贾总这才点了点头,说道“好,那既然你这么忙,你就先去忙吧,我和秦政还有话要说。”
贾泽天暗中白了我一眼,然后晃晃悠悠的上楼去了。贾总站起身来,对我说道“跟我去书房,我有话跟你说。”
我跟着贾总来到了他的书房。他的书房令我感到意外,外面的客厅以及其他地方装修看起来简单,可书房却别有洞天。首先是大的出奇,他的书房我感觉应该是占用了主卧,否则不至于有这么大。
其次,书房的装修别具一格,因为占据了天井处的空间,因此垂直空间很大,所以他设计成了那种欧式图书馆的感觉,高达两三米的整面墙上,全部都是书架,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籍。
由于太高,甚至还有取书用的梯子,而书桌前,我注意到,甚至还有中世纪那种羽毛做成的笔。
当然笔架上还挂着整排的粗细不同的毛笔,考究的砚台和古色古香的笔洗,在桌子上,我甚至看到了写了一半的书法。我扫了一眼,贾总的笔风是属于十分工整的那种,每个字的笔画结构都一丝不苟的那种。
这确实让我没有想到,在地产行业也混了一段时间了,这行的大佬也见过不少,但大部分都是庸俗之人,大部分都见钱眼开,业余生活大都是纸醉金迷,就算看起来有点文化的,顶多也就是胸无点墨却附庸风雅,一聊就穿帮。
可贾总不是,他书桌上的《资本论》以及罗素的《哲学问题》上有密密麻麻的标注,而且,就他这一手书法也显然有些功夫了。“您这瘦金体有点东西。”我说道。贾总有些意外,问我“你懂书法?”
我摇摇头“我的水平就是少年宫练习班的水平,跟您这没法比。我喜欢瘦金体,但怎么练都没有神韵,后来就放弃了。”
贾总一笑,说道“宋徽宗这字啊,是照着画画那么来的,是真正的艺术,不仅需要勤奋,耗费功夫,还需要一些天分的,我练了这么多年,连皮毛都算不上。”
“您谦虚了,您这字,我所见过的临摹中也是最好的了,比那些卖临摹帖的写的都好。”我说道“您的字有这么高的水平,怎么也没见您给他们题字。”
贾总摇摇头“我最不喜欢那东西,会写两笔就到处显摆,恨不得门口商店开业都去给题字去,你真爱一个东西,就很难让它染上世俗的东西,前几年有一位外商来找我谈事,看到我的字,要花钱买,我都没有卖,对我来说,水墨就是个爱好,写字的时候,是内心最安静的时刻,可以思考很多东西,我只是享受那种感觉。”
“不过,我倒是感觉,这种婉约细腻的瘦金体,不太适合您。”贾总问道“那你觉得我应该喜欢哪种?”“祝允明的那种狂草吧。”
我说道“我感觉,您适合那种感觉的,大江东去,洋洋洒洒,我辈岂是蓬蒿人,仰天大笑出门去的那种豪气。”贾总看着我,笑了,笑的有些欣慰“没看出来,你还知道祝允明。”
“少年宫的水平,仅限知道。”我也笑道。贾总点了一根雪茄,问我“你抽么?”我摇了摇头。他抽了一口,说道“草体吧,我其实还真不太喜欢,因为它和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太符合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书法最早的用途是工具,用于记载。
后来发展成为一种艺术,这是没有错的,任何一个行业,做到极致的时候,就是艺术,但终究,它再漂亮,也还是不能脱离它最原始的意义,我觉得草体其实就已经脱离了这种意义,它太追究运笔的意境,忽视了文字的本意,我们现在看很多草体,根本看不懂那到底是什么字,没有文本的话,你完全无法阅读,失去了文字的本意,书法就失去了意义。”贾总说道。
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,但却不由得感到认同。“你喜欢打篮球么?”“还行,大学的时候在校队打过。”“可以啊。”
贾总说道“我也喜欢,不过我那时候没条件,马马虎虎吧,就是喜欢,我说这个,是想打个比喻,就好像,你会一种最好看的技术,美如画,可它没法突破,更没法过人和投篮,所以这个招式再漂亮,对于篮球而言,就没有任何意义对吧?”“您说的对。”我点头说道。
“所以,虽然狂草看起来龙飞凤舞,充满张力,但我不太喜欢,如果追求大气和力量,柳公权的王羲之的楷体完全可以,苍劲雄浑,却又一丝不苟,工工整整,就像我们做事,要有力度,但却要来的扎实,这是成功的基础。”贾总说道。
他最后话锋一转,将道理落在了做事上,确实让我心悦诚服。做事做人,确实是这么个道理,很多时候,你喜欢一样东西,很有可能,是因为它符合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而你的三观,又往往决定你的人生高度和事业高度。“你呢?喜欢哪个风格?”贾总问我。我想了一下,说道“我喜欢苏东坡的行书。”“哦?为什么?”贾总问我。
“我没有考虑过像您这样的人生道理,单纯只是书法上的喜欢,苏轼的行书与黄庭坚的青劲,蔡襄的温醇不同,他是那种饱满的浑厚的,看似普通,却以气韵夺人,仔细去品,又是另一种境界,并不华丽,却有一种大工不巧的感觉。”
贾总听了我的话,似乎感到无比的意外,重新认识我一样仔细打量了我一番。他笑了一下,说道“难得,难得。”“我懂的确实是皮毛,让您见笑了。”我说道。
“这可不是皮毛了,我确实没想到,你这个年纪的年轻人,居然还懂这些。”“我也没想到,您这样的企业家,家里居然还有这么大的书房。”我笑道。
贾总抽了一口雪茄,回身环视了一下自己的书房,有些感慨的说道“我这啊,纯粹是弥补我年轻时候的一些情感上的缺失。”我一愣。
忽然想起来,他今晚叫我来,应该是有别的事情,可到现在为止,似乎还没有正式谈事。贾总说道“我年轻的时候啊,家里穷,我读大学都是一面在工地打工赚学费一面读的,我开始读书,是从一本《平凡的世界》开始的,那是我同学的一本书,当时我简直被那本书迷的不行,每天下工以后,别的工友看戏的看戏,跳舞的跳舞去了,那个时候流行跳舞,就是那种早年迪斯科,你见过没有?”
“我知道,我爸我妈他们年轻的时候的照片里见过。确实很流行。”“对,可我对那些没兴趣,每天没日没夜的看那本书,可能是因为孙少平的经历和我太像了吧,他也是出身农村,家境贫寒,后来到处去打工,他的命运那么的坎坷,女主角死的时候,我哭了一个晚上。
后来好多天都沉浸在书里的世界无法自拔,虽然那是一个悲剧,可不知道为什么,它却给了我不少力量,就是…在那样艰难的人生中,你依然要努力生活,努力追寻你想要的东西,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力量,从那以后,我就想尽办法找书来看,但凡能找到的可以阅读的,文字形式的东西,我都弄来看,但终究是条件有限,能读到的还是很少。”
“羽灵她爸,哦不,冉叔叔家里应该有书的吧?老爷子不是院士么,您可以上他们家借书啊。”我本能的想称冉宏远为羽灵她爸的,说出口才反应过来,于是连忙改口。
好在贾总并不在意,他笑了一下,说道“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宏远呢,老爷子那里倒确实有很多书,他们家以前那老房子你没去过,那书房比我这都大,但他不肯借给我。”“为什么?”
我问道。贾总笑了,说道“我当初跟你一样,也十分不解,觉得老爷子太抠门,几本破书为啥都不借,但后来我自己有书了以后就明白了,读书之人,对书是有一种特别的情感的,不肯外借,借钱可以,借书不行,说的通俗点,就好像书是你的女人一样,那种感觉,我是后来才明白的,更别说老爷子那种爱书如命的人了,他那些书大部分都是些孤本,哪里肯借给我,让我带到脏兮兮的工地上去读,那简直是要了他的命。”
我也不禁笑了起来。贾总叹了一口气,怅然的说道“那个时候,日子是真的苦,我打工赚的那点钱,又要给我交学费,还要给弟弟妹妹交学费,甚至,赶上灾年,有的时候还要补贴家用,所以啊,根本没钱买书,只能去书店读书,还经常被轰出来,所以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