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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时恨大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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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那根大棒子虽已缩小一半了,规模仍是惊人,仍对她一翘一翘,示威似的。忘了痛楚,施咏春伸出伤臂,在棒子上抚了抚,抚得一手淫水。

 她把手指放在鼻下闻着,又用舌头舔干净水,是那么虔诚,又那么认真,仿佛那是琼浆玉液似的。在楼顶上,施咏春四处走着,眺望着,美丽的肉体在月光下,象条美人鱼在灵活地游动,展现着裸体的运动之美。

 那奶子、细腰、圆臀、大腿尽显上天造物之精。无论是秀发的飘动,奶子的跳荡,或是细腰的拧动,或是屁股肉的游移,或是大腿的抬放,都是一种美的展示。只是叶秋长没有时间尽情欣赏了。

 他得尽快带着美人离去。再不离去,药劲过了,只怕他们下楼都难。于是,叶秋长腋下夹美,在溶溶月色中,像袋鼠一般,一跳一跳的走了。施咏春只感觉风起云涌,芳心激荡,像在神话里浮游一般。

 一低头,忍不住笑出声来。叶秋长脚跳楼顶,快速如飞,胸中云气翻涌,正神态潇洒之际,听到她的笑声,问道:“你笑什么?施姐。”施咏春娇笑连声,说:“你看呐,它在动着呢,好调皮啊。”叶秋长低头一望,自己也想笑。

 自己的小兄弟,虽然过了战斗时间,仍保持着一根棍形,在自己的动作下,在汹涌的气流中,正一起一落,一巅一摇着,显示着不屈的脾气。

 “嘿!”叶秋长笑了几声,继续走路,一跳一迈,快如疾风,两边的景物倒退和弹跳,离目标越来越近了。

 施咏春时而仰望男人跳动时的脸、胸膛、胳膊,时而俯视下边的大腿、大脚,再瞧瞧中间那个不安分的大棒槌,芳心跳跳,产生一个浪漫的念头:要是男人一边这般跑跳,一边跟自己的做爱的话,那该是什么滋味啊?

 男人的身体在动,那东西插入自己的穴里也随之而动。那样,二人的全身都动起来,血液动起来,神经动起来,肉体动起来,那么做爱的感觉也该与众不同吧?

 想到这儿,她的穴肉一紧,像是兴奋,又像是羞愧。事实上,她的小穴已经不适合再战了。刚才的连番大战,已使她受到一定创伤了。

 施咏春望着男人意气风发的红脸,心说,他要是知道我有这个念头,一定会嘲笑我的淫荡吧?不能告诉他。二人这次是回到施咏春的办公室,秘书已经上了救护车离开,这边早就无人,反而安全。

 施咏春主要的办公场所有两处:一处是电影院,一处是锦绣地市场里边,那座小楼里。那她的住处呢,也不是一处。她在跟老公结婚后,原本住在公婆那里。因为觉得不便,他们二人又在外边买房子。

 那里离锦绣地不远,很是理想。可是当老公不幸去世后,施咏春对那所房子产生了反感。在那里住,处处都有死鬼老公的影子。任何一件东西,都能让她联系起老公,继而影响自己的情绪。

 不得已,施咏春处理掉那套房子,独自去了家高级宾馆居住。在没有找到第二个喜欢的男人之前,她是不打算再购房子的。

 除了宾馆,她在办公室楼里还有个临时房间。每当特别忙时,特别累时,特别不想去宾馆时,她会住在办公室。她有一套钥匙藏在露天楼梯的角落。

 现在,二人就是悄悄拿了钥匙进办公楼房间的。进了卧室,拉好窗帘,打亮电灯,屋里一片雪亮,每一件东西都看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的。

 这个卧室不大,除了一床、一柜、一桌、一椅,便没有什么大件了。窗帘是咖啡色的,中间横着一排拳头大的小洞,半透明的,带着开花图案。床是一米五宽的单人床,上边铺着条形彩色床单。

 床上只有一枕、一被子。施咏春望着这张被子,心说,这么小的枕头和被子,晚上怎么睡啊?阿秋那么大身子,简直跟绿巨人一样。

 施咏春一回头,不禁花容失色,第一反应就是一手遮胸,一手遮洞。不过两手都有伤,遮胸的手还没到位,她得疼得直拧眉了。她赶紧打开柜子,找一件睡衣披在身上,把自己的肉体藏起来,以免被陌生人占了便宜。

 原来施咏春身后跟着的,已经不是巨人阿秋,而是一个不认识的男人。那男人身材高大,肌肉鼓鼓,生着一张清秀、俊俏的脸,绝对是一个迷人的美男子。可他不是心上人阿秋啊。叶秋长见到施咏春的这些反应,明白怎么回事儿。

 当药效过去后,巨人不在了,阿秋出现。可是叶秋长不想再扮阿秋了。既然阿秋已经没有什么价值,这世上就必再有什么阿秋了。叶秋长恢复了自己的真面目,这个年轻版的丁典,一个大帅哥。还是当叶秋长好,外貌一流的,当着也舒服。

 有了衣服在身,施咏春的情绪正常多了。施咏春问道:“你是谁?这是怎么回事儿?你给我说清楚。”她故意跟叶秋长保持几米的距离,像是如此更有安全感。***

 叶秋长露出笑容,说:“施姐,你听一听,我是你的阿秋啊。”施咏春听声音,真是熟悉的阿秋,神情稍稍缓和,说:“别人的面孔,阿秋的声音,让人觉得怪怪的。到这个时候,你该交待一下你的身份了吧?”

 叶秋长光着身子,在女人的注视下,觉得有点尴尬。在和她干事时,没觉得有什么不妥,可此时倒不适应了。

 “施姐,你也给我找件衣服吧。”施咏春见他全身光溜溜的,倒有一副好体形,魁梧、匀称,古铜色,肌肉一块块,看上去很强悍的样子。

 看腹下时,那东西老实了,像只睡着的小鸟,比巨人时的没法比。两相对比,一个大棒,一个小鸟,真滑稽,让她想笑。“你打开柜子,自己挑一件吧。不过我这里全是女人衣服。”“有的穿就好。”

 叶秋长从柜子里挑了一件朴素的长身睡衣,没什么图案,没有明显的性别之分,穿在身上只是有些紧促,用来遮羞是没问题的。

 “来,坐床上说吧。”施咏春确定这个就是心上人阿秋,便撒掉了心中的防线,自己先坐在床上。叶秋长也坐下来,这回相距只有一个人的宽度。

 “我本名叫叶秋长,施姐听说过吗?”“听过,听过的。好像别人说过。对,丁小夜和张竹影都跟我说过。对,你和丁小夜是对头。”叶秋长正色道:“我是丁典的儿子。”

 施咏春噢了一声,脸现惊异“丁典是你爸?你是黑道头子的儿子啊。”“没错,有这样的老子,一生都别想洗白了。”

 “这倒不能怪你的。毕竟你的出身不能选择。”施咏春顿了顿,忽然像是想起什么“你曾跟我说,你非常恨万大,这是忽悠我吧?”施咏春脸上露出调侃之色。叶秋长苦笑道:“我说恨万大,也是真的。”

 “这听起来多奇怪啊。你可是万大的大少爷啊。”施咏春不忘提醒他一下。“我恨万大是有原因的。别看我是万大的少爷,可我一天也没有过过万大少爷的日子。”

 “怎么,你作为丁典的儿子,那是大观园里的贾宝玉,得被宠成心肝宝贝啊。”叶秋长直摇头,说:“哪有的事儿。我打小就被送到乡下活着,我爸一心扑在事业上,从不回去看我。我都忘了他长什么样子。我怀疑他早忘了我了。别的孩子有亲人陪伴,我呢,总是孤伶伶的一个。

 看着别的孩子被当爸的抱啊,背啊,摸的,关心爱护的,嘘寒问暖的,我心里好不是滋味儿。”说到儿,叶秋长的声音哽咽了,眼圈红起来,身子抖几下,还真是动情了。自己拿丁大哥来撒谎,对不住丁大哥,想想真是难过啊!施咏春听得心里酸酸的,靠近他的身体,感慨道:“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啊。”

 叶秋长定了定神,说:“从我懂事时起,我就恨上万大了,天天在心里诅咒它,恨不得它立马完蛋,人都死翘翘。”

 “万大再不好,也是你爸的公司啊。”“诅咒了好多年,万大也没有倒掉。于是,我就想,长大以后,我要拚命报复万大,把它干掉,亲手弄死它,谁叫他尽不到当父亲的责任呐。他让我痛苦一时,我让他痛苦一辈子。”

 叶秋长扬眉怒目,一脸凶相。心说,对不起了,丁大哥。“这又何苦呢,你们到底是父子俩,有什么疙瘩解不开的。”

 “当我爸不在了,死活不知时,我失去了报复的对象。我的计划只好修改了,改为抢万大在手,为我所用。既然我没有得到该有的亲情,那就用万大来补偿我的损失吧。”

 “那还抢什么啊,本来万大就该是你的。哦,我明白了,为什么你和丁小夜水火不容了。你们都想当万大的主人。”

 “是啊。一山不容二虎。虽是亲兄妹也得斗。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。”“丁小夜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是该收拾。不过说到底,你们也是手足啊。要是丁典知道你们这样,肯定不好受。”

 “我也很无奈。可既然已经出手了,总不能半途而废吧。拿下锦绣地,我就成功了。”施咏春笑眯眯地说:“难怪你对我这么好呐,真是有备而来啊。”叶秋长搂住她的细腰,表白道:“我也是真心喜欢你的,不只为了拆迁。”施咏春望着他的脸,芳心还是有点慌乱,扭腰反抗他的亲昵。

 “怎么了?”“你突然变成这个样子,我总感觉是被陌生男人揩油呢。”“那不好吗?叶秋长、阿秋,加上刚才的大只佬,施姐你可是被三个男人宠爱啊。”施咏春脸现忸怩之色,说:“已经跟两个那个男人那样,再跟第三个男人那个,总觉得自己好花心,好放荡啊,不像个正经女人了。”叶秋长安慰道:“那有什么啊。反正都是同一个人。”

 施咏春问道:“那你以后不会再变别的脸吧?”“不会了,我以后只当叶秋长了。”“你要是当了万大的老大之后,有权有钱,八面威风,围着你的人多了,不知道有多少美貌的女人往上贴,还有多少小丫头投怀送抱,你还会答理我吗?”

 施咏春幽幽地说,一双媚眼直盯着男人。叶秋长哈哈一笑,然后很认真地说:“在我的心里,没有人可以跟你相比的。她们再好,好美,我也不要。我只要你一个。”施咏春听了,脸上青光灿烂,娇躯倚在叶秋长身上,柔若无骨。

 叶秋长感觉到了女人的柔情蜜意,将她搂进怀里,说:“我早就想好了,当我拿下万大,之后,我就和你一起创业,同心协力,开创一番大事业,才不负人生大好时光。你愿意吗?

 施姐。”“我当然愿意了。”施咏春一脸的沉醉,像是回到初恋时代的少女。“我会全力配合你的。当你的好伙伴,好助手,帮你把事业推向高峰期,给你全部的爱,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男人。”这话柔声细气,娓娓动人,充满了一个女人火般的热情和奉献情怀,谁听了都会深受感动。

 叶秋长也不例外,他微笑着点头,心里却有种愧疚感不能释去。曾经在感情上摔过跟头,对爱情已经有了抵触,自己根本不相信世上有什么真正的爱情。想当年,对秦芸是剖肝挖肺的真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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