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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物种语源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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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家村三面环山,一面临湖。

    湖就是剑马湖,村里两百多户人家,就散布在剑马湖畔。

    这剑马湖的水域面积并不算很大,不到五千亩,它就像一块硕大的被镶嵌在山群中的大水银镜子似的,倒映着整个蓝天白云,还有四周的青山绿树,乍一看恍以为是人间仙境,显得动人极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在湖心中,还有一座湖心岛。这是一座荒岛,并没有村民居住在上面。环岛四周的水面上雾气袅绕,给湖心岛凭添了几许神秘感,让人见之便有一种想上去一探究竟的冲动。

    洛辉就有这种冲动,拿出望远镜望着隐隐约约的岛屿,就开始琢磨着哪天叫上两个村民,划个竹排或舢板,到上面去转一圈,就当游玩探险好了。

    剑马湖中的水很清澈,亦相当的凉爽,喝起来口感居然凉丝丝的,还有淡淡的甘甜,跟穿过林子的那条河中的水的味道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洛辉觉得不可思议,湖水还有这么好喝的?要是那条河里的水还好理解,毕竟河流奔腾,水性很活泛。但像这剑马湖虽然不小,但毕竟没有流动性,终归是死水一湖。

    高歌笑着告诉洛辉,其实那条河叫剑马河,为什么叫剑马河?因为河的发源地就在剑马湖,所以那河里的水才跟湖里的水的味道一个样儿。

    这下洛辉更加弄不明白了,这湖才五千亩水域,会是一条河流的发源地?这么点水,几天时间不就流个精光了?

    高老头这次笑得很得瑟,摇头晃脑地道,“不论那剑马河怎么样往外流,剑马湖的水永远都不会干涸,因为剑马湖的水源来自于阴河。换句话说,剑马湖里的水全是地下水。而高家村的生活用水,饮用水,全部取自剑马湖。”

    听高老头讲完,洛辉更是觉得匪夷所思,这么大一片湖泊,居然水是源自于地下。世界之大,果然无奇不有啊。

    好奇宝宝洛辉小盆友在湖边蹲了好一会儿,这才回到车上,在高歌的指引下,往高歌家驶去。

    高家村绝大部分的村民都姓高,因为偏僻的缘故,村子里并不富裕。村里的房子大体是土坯房,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幢红砖房。贴了白花花的磁片儿的房子更是只有少得可怜的一栋。

    这白磁片房因为鹤立鸡群,所以显得特别显眼,洛辉不由得对这家屋子的主人感了兴趣。

    “这是咱高家的族长,哦,现在不叫族长,叫村支书了,这屋子就是他家的。”高歌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你们族长?村支书?整个村子就他家一栋像样的房子?”洛辉目露质疑与不屑,别拿村支书不当干部,对那些当官的人的德性,洛辉太了解了。

    高歌一看洛辉这眼神,就明白他的心思,摇了摇头道,“小辉,咱村支书可不是你想的那样。他之所以能把房子给装扮得这么漂亮,完全是托了他闺女的福气……他家小娜在深圳一家大企业里当经理,听说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好几万块呢。”

    高老头说这话时的口语里,掩饰不住的羡慕。

    洛辉闻言笑了笑,自己这心思,先人为主了。

    长丰猎豹在村子里穿梭着,一路上引得村民们翘首看着,纷纷猜测是谁谁谁家的有钱亲戚来了,话语中亦是不无羡慕。

    村里的土狗估计没见过什么大世面,它们汪汪汪地狂吠着,一条条如临大敌。平素里它们三个一群,五个一伙,各自有着各自的利益小圈子,现在外敌当前,枪口当然一致对外。

    于是乎,村口方向所在的村东这边几十条狗迅速地聚集到一起,在后面拼了老命地追逐着破吉普车。洛辉自幼就有点怵狗,通过左右反观镜看着这狗群疯奔,一条条獠牙外翻的凶恶模样,不由得打了个哆嗦。奶奶的,这村里这么多狗,一条条还这么凶悍,自己以后这日子怎么过啊?

    “小辉不用怕,这些狗是把你的车子给当成敌人了,只要你下了车,它们就会散去。”高歌似乎知道洛辉怕狗,拍了拍他的肩膀道。

    洛辉讪笑一声,“我还以为它们对我这个不速之客不欢迎呢。”

    高歌连忙说道,“哪里哪里,小辉你是贵客登门,怎么会不欢迎呢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高老头虽憨厚朴实,但完全不像很多小说里、电视上描绘的农村小老头那样,木讷而不苟言笑。相反这老头能说会道,圆滑得很,说起来还头头是道,这让洛辉脑中固有的乡里人的形象变得大为改观。

    一路聊着,高歌家到了,果然车子一停,两人一下车,狗群就没趣地散去了。还剩下几条见洛辉面生,就对着他吠,高老头从地上捡了个石头朝着它们一扔,这几条狗转眼就溜了个无影无踪。

    洛辉见之松了一大口气,恶狗虽凶,终还是怕人的。

    高老头的家是一栋土坯房,毛爷爷时代的那种,黑瓦土墙,石柱木梁,处处都有着岁月侵蚀的斑驳痕迹。屋外走廊摆放着木盆啊、风车啊、斗笠啊、蓑衣啊,还有各式的锄头、簸箕什么的,总之这是一栋农家风格极其浓郁的老房子。

    “高老伯,高首大叔家是哪栋房子啊?”打量完这栋老房子,高歌充满着向往地问高歌道。

    “呶,就是那边那栋。”高歌往自家屋子东面呶了呶嘴。

    “我先过去看看啊。”洛辉一看那房子跟高歌家这房子基本上差不多,便道。

    “我带你过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,我有钥匙。”

    “那成,你先过去看看,小手家屋子里每隔半个月我都有收拾的,你要是困了,就直接到床上躺一下,待会吃饭了我过来叫你。”

    “嗯,那麻烦老伯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辉你在这里就不要客气,当自家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成,都听老伯你的。”

    洛辉有些迫不急待地走了过去,先围着高首家的老房子走了一圈。

    房子前是一块大水泥坪,这是平时用来晒东西的。水泥坪侧长着两棵粗壮高大的槐树,两棵大槐树的枝桠环抱在一起,茂密的枝叶撑起来一大片的阴凉,这树底下倒是个纳凉的好地方。

    老房子的左右两侧各有几棵桃树李子树,树上的果实还很青涩,要到中秋过后才能成熟。老房子的后面有一大片的竹林,竹林里竹子很茂盛。

    回到屋前,洛辉摸出钥匙打开厚实沉重的木大门,推开来,进门是堂屋。堂屋很宽敞,很亮堂,正中是一张八仙桌,桌边围着几条椅凳。桌子凳子上的灰尘都很少,看来高歌说半个月过来收拾一次,此话非虚。

    堂屋左右两侧各有两间房子,除了一间放杂物外,另外三间都是卧室。

    洛辉也没打算住到那三间卧室里去,就把堆放杂货的这间房清理出来成了,这是在市里跟高首说好了的。

    洛辉脱掉衣服光着个膀子,正准备把东西往堂屋里搬时,突然他胸前戴着的绿色圆佩毫无征兆地晃动起来,好像像网络上那些玄幻小说里描写的,受到什么东西召唤似的,其表面隐隐地竟还泛着一层朦胧的绿色光芒。

    洛辉愣住了,这块绿佩是自己两年多前时有一次去郊游时捡到的,当时也没认为这是什么好货色,只是觉得好看,摸上去触感又非常舒服,所以才用红绳拴起来挂在脖子上的。

    两年多来,都没见它有过什么异常,眼下到底是神马情况?洛辉有些期待,难道要发生什么妖孽的事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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