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能认为除了韦晙,还有如多射司那三名小地痞般,百无聊赖摸到废园打秋风的,又或韦晙对七叔的行踪毫不在意,能向二总管交代就行了,不在乎日日倒掉饭菜,随口调侃而已。
耿照本想乘隙摸进城,找熟人打听,同父亲、姐姐见上一面,横疏影将两人从龙口村接来朱城山,栖凤馆那回来去匆匆,不及细问,虽不疑她办事的手腕,总是挂心。
耽搁至此,再不动身返回客栈,怕东方将浮鱼肚白,对弦子难以交代,这一面竟是见不上了。
依依不舍的少年吹灭灯焰,为竹椅上的痈人覆衣保暖,轻按着他干燥如纸的手背,低道:“木鸡叔叔,我走啦,一定回来看你。”犹恐长者挂心,又补上一句:“你放心,我同七叔会好好地说。毕竟…是亲人。”
同木鸡叔叔这般说话,是多年养成的习惯,并不当男子无知无识,只因七叔说,木鸡叔叔非不晓事,只是身子不听使唤,其实都明白的。正欲起身“呼”的一声,腕间风至,碧火神功抢在意念之前发动,护体真气一霎而凝,三分防御七分蓄劲,便是钢圈铁箍束来,也能震个扭曲粉碎!
耿照心念电转,这才追上身体的反应,忽明白过来,连忙聚劲靴底,右掌虚劈一记,直将左腕上的真力贯出,一丈开外的夯土壁轰然塌陷,如遭铁球抡扫,梁椽倾压,满屋茅屑簌落。
一只干燥微凉、鸟爪般的枯掌抓住他的左腕。不能说是强而有力,却握得扎扎实实。竹椅上的黑发男子依旧空洞地望着茅顶,就连草屑扑簌簌地飘至,眼睛也不眨一下,与抓着耿照左腕的那只枯爪,彷佛分属两具身躯,乃至两个世界,彼此渺不相涉,浑无瓜葛。
在厢房中枯坐一夜的弦子,终于在天亮前等回了耿照。他好好把握了第二次机会,清冷的少女还不习惯表露情感,还不能区分“欢欣雀跃”与“忧心失望”的悸动,到底有何不同,面对推窗而入的心上人,除了起身踢倒圆凳之外,倒没有如重逢时那样,忘情地甩他耳光的激烈之举。
错愕,毕竟是她较熟悉的几种情绪之一。孑然出门的耿照,回来时负着一名男子,粗袍浓发、手足如柴,毫无固定力的关节,彷佛坏掉的傀儡般松软,若非未闻土金死气,弦子会优先判断耿照是盗尸去了。
“弦子,这是木鸡叔叔!”耿照一挥额汗,面颊红扑扑的,自不是负重奔跑所致,而是兴奋欢喜,难以自己。在一贯稳重老成的少年身上,弦子未见他如此意兴遄飞,意态昂扬的,不禁蹙眉,微露一丝迷惘。
“…叫人!”“木鸡叔叔。”小弦子在这点上一向乖巧,耿照怎么说,她便怎么做。“乖!”耿照将那具苍白的僵尸倚放于榻,斟茶与他润润嘴唇,又替他除下包裹于外的破旧薄被,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,嘴里还不停叨念着:“…
木鸡叔叔,这位姑娘叫弦子,同我很…很要好的,总之…就是那样了,你可别笑话我啊。她很听话的,武功也很好,将来我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,她也会好好孝顺叔叔的。”
弦子小时候,经常看潜行都里的其它女孩这样,手里抱着布娃娃或泥泥狗,假装它们也能听懂,大人说这叫“过家家”
耿照玩这个,年纪是嫌大了些,抱来的这具僵尸也比她见过的布偶玩意都要吓人,可不知怎的,耿照的话让少女有点开心。如果他愿意常常这样说的话,弦子不介意他玩过家家。一起玩也没关系。
“木鸡叔叔,我是弦子。”她端了水帮僵尸擦脚。宝宝锦儿以前,常帮耿照这样做的,她看过好几次。耿照果然欢喜,卷起袖子帮忙。
两人挤仄在一只半大不小的脚盆前,七手八脚的,胡乱忙活一阵。弄着弄着,弦子的雪靥涨起两抹酡红,虽没甚表情,湿凉的小手却往他腿心探去。宝宝锦儿帮他洗完了脚,也总要做那件事的,有时是她先起的头,但多半都是他。
她也看过好几回了,是这样的。耿照差点儿跳起来,旋即会意,红着脸握住她的小手,干咳两声,没敢往“僵尸”那厢多瞟,正色道:“弦子,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办。你能不能到镇上,套辆结实的骡车来?我们…要带木鸡叔叔回家了!”
祭血魔君几乎想不起来,距七玄大会结束,到底过了几日。这对讲究精准操刀、一罅不漏的他来说,是从来没有的事。
鬼先生于祭殿一败涂地,虽非意料之中,然而证诸此人过往的轻浮行止,祭血魔君不能说全无应对的准备,眼见狂澜难挽,趁着兵荒马乱,从白玉祭台夺了天裂刀,藉禁道黑蜘蛛从容离去。
他甚至在谷外三里之内,预先布下四处救急暗桩,内中所藏,除变换身份所需物什、续命治创的医囊,还有顷刻杀人的暗器与毒物──血甲一门三百年来,是武林黑白两道俱都不容的公敌,一旦身份暴露,不止要死,怕将死得惨不堪言,枭首绞颈什么的,都算是客气了,凌迟剥皮亦若等闲。
隐匿伪装,死里求生,一向是血甲门人的拿手好戏。血甲门赖以长存的,从来不是“破魂血剑”遑论毒功医术,而是时时警戒毫不放松的惊惧之心。
祭血魔君的师父──也就是上代魔君──姓颜,叫颜元卿,自取了个好听的浑名叫“问师觉病”援的是“觉病当宜早问师,病深难疗恨难追”的冷僻诗典,谦称技艺粗疏,不过是久病成习,略涉悬痈而已。粗鲁的江湖汉子记不住这般文诌诌的名儿,都管叫“医王心药”据说其人不怎么开方,病人本吃着什么,就让继续吃,颜大夫只消同你聊聊家常,问些不着边际的事儿,病创便大有起色,在东海儒脉之中,也是号响当当的人物。
颜元卿六岁就被卖与豪门作侍童,本不是什么体面出身,只是主家门第太高、主人地位甚隆,身边的僮儿自也受了及乌之惠,多识江湖、庙堂上的绝顶人物。耳濡目染,不惟从主人习得一身医术,成年后自立门户,在儒门内外的地位也格外不同。
再加上颜元卿颇为争气,昔日的小小僮儿颜墨九遂脱胎换骨,以“医王心药”之名传遍武林,有一、二十年的辰光,江湖欲治沉痾久症,非颜大夫家门不入──那时一梦谷还不叫“一梦谷”
感恩戴德的病眷为颜大夫搭建的医庐取名“偏羸堂”远远不是现在风雅的模样。魔君并不知道他的师父,是什么时候入的血甲门,以颜元卿的出身,实是令人匪夷所思之事。
魔君从煎药打杂的僮儿干起,在颜大夫身边待足十年,读书练武兼学岐黄,其它僮儿来来去去,有时一觉醒来,就不见了人,问起大夫,都说家里有事,连夜返乡云云。一直以来,魔君只知他是惠生谷偏羸堂的“医王心药”直到某晚,慈祥如父的大夫将他唤至跟前,郑重地对他说。
“我们这一派,管叫‘血甲门’。过了今晚,此生你在人前,都不能再提这个万儿。本门中人一旦泄漏身份,将死得惨不堪言,世人不会听你解释,视你为洪水恶兽,非除之而后快。剥皮拆骨、刺血剔肉,且看你的造化。”
“这…这又是为何?”魔君简直胡涂了。大夫救人无数,是那些江湖人眼中的生佛菩萨,顶礼膜拜尚且不及,怎能残忍逼杀?大夫诡秘一笑。
“…因为,他们应当这样。”随手将一部陈旧的手抄经卷置于桌顶,眼都没多瞧一下,彷佛是甘草、枸杞之类,不值一哂。魔君瞥见封皮上写着《父母恩难报经》,果然是随处可见的佛书善典。
“本门的武典,数百年来散佚一空,剩下的,全在这本手抄经里,说好听是去芜存菁,讲实了,不过是以暗语录于佛经夹行间,就绰绰有余的程度。如‘破魂血剑’这样的功夫,就算你最后没能学会,也不打紧。”
魔君还没搞清楚什么是血甲门,到这儿又蒙了。平日练功,大夫让他扎马拿桩,哪一步不是规规矩矩,毫不马虎?武行里的诸般规矩,如“不窥传艺”、“尊师敬祖”云云,更系桥是桥,路是路,半点不得稍逾。
这血甲门是什么怪异的流派,居然连功夫都可练可不练?“本门之传,只有两项。做到了,便是彻头彻尾、根正苗红的血甲门人,对得起列祖列宗。能贯彻此二者,无论你用什么武功,乃至丝毫不会武功,本门列位前贤都不见怪,只会打心里夸奖你能干,化用万千,不拘一格。”说着,扳下竖起的两根指头之一:“其一,是‘血洗天下’。”
“血…血洗天下?”这怎么听都极不对头。“没错,血洗天下。”大夫不厌其烦,慈蔼解释:“人性尚争,弱肉强食,与野兽无异。
汝不犯人,人亦犯汝,否则惠生谷外,何来这些求治的江湖人?你在家中安坐,祸事不定何时,便从天而降,坐以待毙,不如将世人玩弄于股掌之间。
猎人狩猎,不免折于猛兽之口,你几曾见过山下求购兽皮虎骨的员外,被老虎或猎人弄死的?“若能抉择,老虎、猎户、员外郎,你想做哪个?怎么想,都是当员外比较好罢?”
看着笑咪咪的大夫,懵懵懂懂的魔君似乎明白了什么,迷惘地点了点头。“本门中人,历来潜伏于武林各大门派,有时帮助猎人狩猎猛虎,有时,也会暗推一把,令猎户绝于虎口。
杀戮越盛、血腥越多,不在猎场里的员外就越没有人想起,你如同披了隐身宝衣,无一处不可去,无一事不可成,你想教谁死,那人便无生路。你想令他飞黄腾达,攀至人生巅峰,再令其身败名裂,犬死道旁,也就看你欢喜。
“握有这等生杀予夺的强大权力,世人恨你惧你,常欲除之而后快,岂非理所当然?”这么一想也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