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
直到烟花如荼_第4章

Ctrl+D 收藏本站

十六用脚趾头去触碰沉落在河中的光,碰不着东西……

好几抹脆弱的魂魄给惊到,爆破了,数十光点飘散开来,真的像河畔流萤了。

此情此景,没有那一堆惊吓到扭曲、频频抽筋的人脸魂魄更好。好吧!他不知道火花烫到魂魄会不会痛?

因为人类总是善忘,於是也爱纪念,纪念某些节日与某些人,每每会放烟火,那极其短促又震撼的小玩意。

也许这是场小庆典,於是很快地,花火全落下了,冷焰沉在河床要一会儿才散,彷佛一次小死亡。

呵!烟花死亡了也是归於阴间,有温度的东西在阴间不能长久。

河的彼岸也是一片不用钱的红。

十六伸手检视长甲,指缝中,出现了两个身影。距离有点远,他是靠发型来认……

长有牛角的很易认,是判判寻千。另一人扎辫子,不陌生但也绝对算不上熟的身影。

他们交谈几句,然後判判离开了。长辫男彷佛意识到他的注视,於是也看过来……

算不上友善的目光。

正确来说,十六连闭上眼也知道,长辫男看他的目光简直叫厌恶。

他把长指张得更开,看更真。然後缓慢地握,握成拳,把那男人收在掌心中……

焰火躺在河底,彷佛一池闪烁宝石,映到两人脸上都是有趣色块。

在他放下拳头之际,男人转身离开。

***

呐,有没有认识一个人,小时候跟你总是形影不离,也许你并没有很喜欢他,但他总是很不识相地黏过来围着转,像烦人的怨魂赶也赶不走,但说的话也没有很有趣。

别人看你俩的感情好像很好,所以都不敢贸然插进来。於是,不知不觉间就形成了两人小世界。

到稍为年长了,他就渐渐地疏远你、你走东他走西,老死不相往来。

彷佛之前是给鬼火蒙了眼,现在看清了你的模样太可憎,觉得之前的自己像蠢蛋、缠着你是最愚蠢的事、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般!

不期然遇上了总是用超讨厌的眼光,明摆着不要你接近,接近的话绝对会用十大酷刑对付你。

颐右就是这样的人。

在颐右身後那条长得可吊死鬼的辫子还是愚蠢小马尾时,他们已认识了。

好吧!十六知道他们的情况跟普通人有点不同。事实是,他刚出生不久娘亲就把他打扮成小女孩,还要怕别人看不出他是女孩般,故意花花绿绿很娇俏。

可怜的小颐右对他一见锺情,硬是要缠着他、跟着他四处去,小脑瓜子转的念头全都为了讨好他……

真的是很俗套的情节他知道,偏偏发生了。说是没有原因的讨厌嘛!也不太算,其实是因为他去解手的时候,颐右看到他的小鸡鸡,整个童梦一秒粉碎。

至石化那刻起,到了现在,颐右都没有给过他好脸色。

老大,我也不是故意要骗你,也没有说过一句我是女生之类的话,你自己瞎掉与人无尤。

他顶多是忘了告诉小颐右他是男生,就这样。很不小心的忘掉了,呵!

想着,咬着的菸斗就上下摇摆,橘色的烟雾慢慢有了形状。

  • 背景: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
  • 字号:   默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