渣贱文的错误打开方式总攻_第7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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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世道能够生孩子的男人十分的少见,那个白玖又没有这个功能,他真害怕对方一说,方亦也会把自己的孩子给白玖养。

  方亦摇头:“不会的,这点我向你保证,你的孩子就一定是你养,别的谁都夺不走。”秋末脸上浮现几许红晕,看起来有些羞涩:“不是我的孩子,是我们两个的孩子。”方亦愣了下,又重复了一遍:“对,是我们两个的,我会好好教导他。”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父亲了,孩子也有过不止一个两个,但只要是他的孩子,他就会努力地尽到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。

  方景玉从管家拿来的黄道吉日里择了个日子,婚期就定在他们两个谈话七天后。

  在大婚前的一晚上,管家拿了宾客的单子来给方亦过目。一千多个人,没有几个方亦是认识的,不过排在前面的,都是全国各地的名流,三教九流都有。

  什么元帅行长商界大亨黑道老大,整个海城上流圈子一个都没有落下。

  管家又把另一份厚厚的单子拿上来:“这个是送给您大婚的礼物清单,大少的意思是,既然这些都是送你大婚的礼物,那这些东西都会放在属于您的库房。”方亦随意地扫了那单子,这些商界名流送的东西也都是壕气冲天,什么玛瑙珍珠,翡翠宝石,还有古董书画瓷器,甚至还有个人送了一支洋人的乐队给他。

  从来没有过这么有钱的方亦感觉拿着单子的手都有点抖,反正都是些带不走的身外物,他完成了剧情就要走的,他努力平复了情绪,冷静地说:“好了,我慢慢看,你出去吧。”看完了那些礼物,他又认真看起了宾客的名字。李鸾一家也受邀了,这在他的意料之内,就是希望敬酒的时候不要尴尬。

  宿豫的那一家子因为是亲戚,也会过来,到时候他可以好好看看能养出这么个宿豫的到底是什么极品。

  唔,白家那一方面也请了很多的人,这里面好像有个名字很眼熟,是生小白菜的那个男人。

  对方还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,啧啧啧。

  这个名字……这个名字好眼熟。方亦的目光在上面停留了许久,直到剧情提示再次出现了更新,他才惊觉这个家伙是谁。

  那不就是拔丝香蕉安排的给自己小白菜的真爱嘛,占了这本书剧情65%的那个男人。

  自己一定地安排好了,绝不能让小白菜和这个家伙见面才行。

第63章 命中注定?

  不知道是哪位写书的前辈说过,复姓有两个字,所以尤其的显得苏,为了承托命定攻的苏,拔丝香蕉把出场的所有炮灰攻或者男配攻都写成了一个字的名字,唯独闻人醉。

  在《民国之秋末》这一本书的大纲里,后面未曾出场的角色,大部分都是简单的设定,就寥寥几个字。

  比如是鬼畜攻方景玉,拔丝香蕉就在大纲里写:鬼畜攻,方家大少爷,有五个姨太太,早年丧父丧母。

  像李鸾,就是:李鸾,女装攻……基本上这些人是没有什么外貌描写的。连第一次和秋末见面时的设定也非常的简陋。方亦从剧情提示中得到关于各个攻的场景描写,都是这个世界的意志自行进行完善生成的。

  但是闻人醉不一样,在拔丝香蕉三万字的全文大纲里,有一千字是对闻人醉的外貌描写,而且都是写苏天苏地苏破天的句子。

  为了苏得不那么简单粗暴,拔丝香蕉还特地采用了烘托的手法描写闻人醉的俊美逼人。

  比如说,本来十分俊美的张副官被他承托得就像是狗尾巴草,瞬间黯然失色。他的五官兴许不是在场最精致的,但组合在一起,却有一种迷人的魅力。

  字数实在是太多,他也不是太想回忆,总归真爱攻就是又苏又迷人,连名字都那么特别,偏僻的复姓,让人迷醉不已。

  当然,闻人醉不仅仅是有着迷人的容貌和优雅无比的气质,他身后还有着庞大的财团势力。

  大纲设定里并没有详细到这个势力到底有多庞大,不过看礼品单子上,这位闻人醉确实是出手不凡。

  他就是给自己送了一整只西洋乐队的那个,除了乐队之外,他还送了一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书画,其中就有他的哥哥最爱的李大千和张白石的画。

  没错,拔丝香蕉就是这么不走心,虽然说是架空,但他还是化用了现实生活中知名大家的名字。

  虽然这是他的婚礼,但绝大部分来这个婚宴,都是冲着方景玉的面子,送礼投其所好,闻人醉显然做得不错。

  而且比起那些默默无闻的礼物,他那支乐队可是要在他的婚礼上上吹拉弹唱的,旁人一看,就会议论这是哪家的手笔,也很好地达到了让闻人醉出风头的想法。

  能送出字画和乐队的闻人醉也是一个十分喜好华国古典文化的人,他对传统的戏剧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,甚至他自己也能唱上那么几句。

  不同于那些靠唱戏为生的戏子,同样是爱好唱戏,闻人醉就被旁人恭维是多才多艺,而地位低下的戏子们却被取笑,被人称作是下九流的玩意。

  这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,因为有这么个爱好,闻人醉得以与黑白菜成了精神上的好伴侣。

  尽管戏子的身份让他经历了李大头,王川父子,还有傲娇攻,毒舌攻,鬼畜攻,但是黑白菜秋末仍然是极其热爱着唱戏这个行业。

  在秋末进府之后,方亦仅仅只是教他读书写字,他一直认为戏曲是一项十分伟大的艺术,自家小白菜也有着比黄莺还曼妙的嗓音,但他连现代的歌舞都不是很爱看,更别说戏曲了。

  他只喜欢听他在床上吟哦,而不大喜欢他画着浓妆,摆着水袖在那里唱戏。

  不喜欢归不喜欢,秋末喜欢的东西,他想的话自己还是可以帮着他做的。

  比如说请一些戏曲上的大家来教秋末之类的,但是要是在这方面做精神伴侣什么的,饶了他吧,他没有这个天赋和审美,这一点是他的劣势,他确实没有办法和闻人醉相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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