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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这样算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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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知道羞耻的妖婆。”老妇人鄙夷地唾在她身上。王后闭上眼,木然承受着她的唾骂,就像她承受那些男人野蛮地侵犯一样。

 格伦提来一只木桶,她挽起衣袖,抓起王后腰上的破羊皮,在水中浸湿,然后擦洗着王后的身体。她擦洗得十分用力,像是面对一只不洁的秽器般,充满了厌恶和鄙薄。

 “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在此里过夜,他们说,一到夜里你的幻相就会消失,现出令人作呕的妖魔相。”格伦麻利地拔出木楔,扯开铁链。

 每到夜晚,王后都会被囚进木笼。传说中,腾格汗妖婆爪牙都会魔法,夜幕降临后,她们会变化成各种样子,去吸取婴儿的鲜血。但这天格伦没有打开木笼,她把破羊皮扔给王后“把你羞耻的地方洗干净!”

 污浊的液体从股间淌出,滴在裸露的草根上。沾满凉水的羊皮按在腹下,她身体顿时一颤。格伦气咻咻道:“从来没见过你这样无耻的女人,你就像一匹不知道贞洁的母马,谁都可以骑到你身上。

 女人最羞耻的地方,在你身上却像一块没人要的烂羊皮,谁都可以捡起来擦他的靴子。真让人恶心!”老妇人格伦举起双手,摇了摇头,然后把沦为女奴的王后束缚在地上,离开营帐。

 一只手落在王后肩上,沿着她身体的曲线摸到她丰满的雪臀。那只手并不像别的男人一样粗暴,而是充满了好奇,似乎惊讶于她肌肤的柔嫩和光滑。

 “为何你和其他女人不同?腾格汗的女儿。”铁由问:“你的脚很小也很软,好像你从来没有走过路一样。难道你从来没有挤过马奶,剪过羊毛?”王后摇了摇头。

 铁由不悦地皱起眉头“我记得你并不是哑巴。”王后低咳一声,用嘶哑的声音说道:“我的女儿呢?”“她是献给我父亲的礼物。那个地方,离这里有两个月的路程。”王后低声哭泣起来。

 韩丹屏住呼吸,剧烈的心跳奇迹般平缓下来。毡房昏暗的篝火中,他看到一具完全不属于这里的身体。即使她长发被随便挽起,身上没有任何能证实身份的衣物和饰品,就像一个最卑贱的女奴,被赤裸着缚在毡房内,韩丹依然一眼就认出她与众不同的身份。

 毡房里只有一个戴着铁盔的矮小蛮族,正用他肮脏的手抚摸王后高贵的肉体。韩丹心头一阵剧痛,此时即使校尉大人没有下令,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。

 韩丹挽起弓,三枝长箭同时架在弦上。就在弓弦弹开的同时,那个矮小的野蛮人突然抬起头,目光闪电般朝他射来。

 王后哭得梨花带雨,甚至没有听到弓弦的震响。她只觉得身上突然一痛,铁由坚硬的手指从她臀间拔出,一把抓住了飞来的箭矢。

 “叮”的一声,间不容发之际,铁由用手里的箭枝挑住了射向王后咽喉那枝长箭的锋镝。近在身前的金铁声惊动了王后,她泪眼模糊地抬起脸,正看到一枝毒蛇般乌黑的长箭朝她心口射来。

 一只略带稚气的手伸出,硬生生抓住箭枝。锋利的箭头刺破了王后的肌肤,在她胸前溅出一点殷红的血迹。王后惊恐地张大眼睛,生死只在毫厘之间。

 “是你的族人。他们要杀你。”毡房外传来马匹的嘶叫,杀伐声大起。宛后突然明白过来,身体一阵剧颤。…韩丹蓦然转身,张弓一箭射出。后面一名骑手中箭堕马,随即被夜色吞没。轲横挥起长刀,替他劈开一支冷箭,大声道:“入林!”

 虽然他们早有准备,但从蛮族的营地一路冲杀出来,也只剩下五骑。那些虏狗有着出奇的凶悍和韧性,虽然座骑不及他们,却始终紧追不舍。

 那些粗弓劣箭射出来一点也不比他们逊色,至少有十名弟兄是在追击中被敌军射落。这片胡杨林救了他们的命。再神骏的马匹也不可能在夜晚的林间疾驰。

 一入林,轲横等人就跳下马,徒步奔行,以免座骑被绊倒受伤。胡杨林阻住了敌军,从小就在马背上生活的他们根本无法徒步竞逐。听到追兵的声音渐渐远去,轲横松了口气。

 “死了吗?”韩丹犹豫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轲横拍了拍了他的肩,什么都没有说。只有韩丹知道,他的箭并没有射中王后。但那已经不重要了。…铁由的手掌被箭锋划破,滴下鲜红的血。与死亡擦肩而过,那种刻骨的恐惧使王后无法克制地战栗着。良久她轻颤着问道:“为什么?”

 那个受伤的男孩冷冰冰说道:“你是我的奴隶。在草原上,奴隶是主人的财物。”…就在轲横等人突围的同时,都护府的军令也传至丹华,命令丹华军作为先锋,立即北上,渡过若羌水,与来敌交战。

 丹华是西陲最弱的一国,所有能够骑马弯弓的战士不过两千八百人,还不及居桓军的四成。居桓有坚城可守,也仅仅抵抗了三天,这不足三千的弱兵,正面对敌还不如送死。

 但文末鲜红的都护府印刺痛了丹华王的眼睛。在西陲,没有人敢违抗都护府的军令,那怕是让他们去死。

 丹华王拖延一日,拼凑出两千骑兵,交给奉命前来指挥的都护府将尉马勇。即使马勇全力驱策,这支丹华军也整整用了六天才抵达居桓城附近。“这群疲狗!”

 马勇忿然骂道。马勇军阶比轲横高,是都护府一名骑尉,擅长刀马。皇赫王朝设置的西陲都护府节制九国,驻军却不到两千人。一般情况下,都是用都护府的名义调动诸国军队,由都护府的将领指挥作战。

 对他指挥的这两千丹华军,马勇满腹牢骚。“老子带着都护府的弟兄,轻骑一日一夜奔行两百多里。这群疲狗三百里走了六天!日他姥姥的,还打个屁仗!”都护府的主力迟迟未动,随行的只有马勇十余亲信。

 他们也对丹华这些未战先疲的弱兵看不顺眼,如果是都护府军,这会儿说不定已经该打完仗班师了。“将军,前面就是居桓,探路的斥侯也廖回来了。要不要我们几个弟兄先去趟一阵,振作一下士气?”

 都护府军中都是百战之余,悍不畏死。几名勇健的军士跃马搦战,在阵前斩将破敌,最能鼓舞士气。天色还早,丹华军已经停止前进,忙着埋锅做饭。看他们那副熊样,马勇真有心拣几个杀来祭旗。

 他重重喘了口气,点了点头。一骑飞奔而至,远远就叫道:“将军!有敌!”正停下歇息的丹华军顿时慌成一团,匆忙上马。

 那名派去探敌的斥侯疾驰过来,在他后方,隐隐传来铁蹄的轰鸣。十几名亲信随从不等主将吩咐,立即跨马上前,呼喝着弹压阵脚。那斥侯滚鞍下马,高声道:“报将军!”

 “说!”“胡狗的大营就在居桓城外,离此二十里。属下刚一靠近,就被发觉。那些胡狗都上了马,全速追来!”“多少!”“追来的约有千余。帐篷未曾看清,数目不下两千。”

 两千帐,如果都是骑兵至少有八千。这两千丹华军还不够一口吃的。好在斥侯立刻说道:“营里有老弱妇孺,好像是举族迁移。”马勇松了口气,这样算来,能作战的男子顶多四五千人,还有一拼之力。

 在西陲的都护府军一向是以少胜多,曾经以五百人破敌五千。一比二的比例并不算高。只不过马勇忘了,他指挥的不是都护府军,而是丹华军。那些模样古怪的骑手呈扇形杂乱地围过来。

 马勇提起大刀,一马当先冲到阵前掠阵,十几名亲信紧紧跟在他身后。拔海抬起手,草原的勇士们勒住马匹,隔着三十丈的距离,虎视眈眈地望着那一小队骑兵。马勇高声道:“胡狗!敢与我相斗吗?”一名都护府军士拉开弓,一箭射在拔海座骑蹄下,那座骑扬起前蹄,往后退了尺许。拔海一扬下巴“别矢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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