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对她过多埋怨,或者给她讲大道理,与她进行争辨,都无济于事,生活这回事,有时候,你没有经历,没有置之其间,你永远不懂得其中的感受。就好比钱钟书先生所描绘的“围城”一样,外面的人想进来,里面的人想出去!
外面的人为什么想起来呢?里面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呢?这就是围城看起来很美,很繁华,很漂亮,但是身在其中的人,就知道,它让人窒息,让人困倦,让人无法呼吸!
无法与她交流,我索性便不再说了,而是问她,你说,咱们去哪儿找好吃的东西呢?对于两个出差外地的人来说,寻找当地的美食,并大快朵颐地享受一顿,莫不是出差旅途最快乐的事。为这,其实孙春翎已跟我说过两次了。一次是来的飞机上,一次是昨天下午闲得没事时,但我口头虽然应着,但哪儿有空去呢?!听我这时主动说到寻找吃的,孙春翎这吃货就来了劲,她说,我昨天就准备喊你去的,在南屏街那里,有个鸭血粉,真的做得很好,我昨天早上在那吃过,很嫩的鸭血,很顺滑的粉丝,真不错。说着,她嘴唇动了动。我被她煽动得嘴巴吧唧了好几下,既然都想去,那就出发吧。
我大手一挥,说,走,咱们现在就去。南屏街离我们住的地方并不远,给摸三公里左右。它是昆明的一条老街,也是一条步行街。这步行街,顾名思义,车车就进不去了。
这可坑苦了孙春翎,出差来时,她只穿了高跟鞋,高跟鞋好看是好看,但她的脚却受不了,到了南屏街门口,下车后,她在不光洁的步行街路面上,走三步歇半步。我嘲笑她,你这样子,干吗要穿高跟鞋,不如干脆将鞋脱了算了,光着脚走!
想不到我随口的一句话,竟让她信以为真,她往台阶上一蹲,然后将肩上的包往我身上一挂,弯腰就将高跟鞋脱了下来。
然后拎着手里,掂着脚,像进了雷区一样,小心翼翼地前行。看着她滑稽的样子,我哈哈大笑着,我说春翎啊,你知道你这样子,让我想起了什么吗?
孙春翎提着鞋,阴阳怪气地说,能想起什么?肯定不是好东西!反正你也想不到好东西!我嘻笑着,我说,我想到了我小时候养过的一只跛脚鸭!吔,你将我比喻成跛脚鸭?孙春翎杏目圆瞪,停止走动。
我呵呵笑着,说,不是,不是将你比喻成跛脚鸭,而是你走路的样子,那神情,就姿态,就与跛脚鸭一样。孙春翎挨近我,用手在我的身上打了一下,娇骂道,说我怎么听着,还是将我比喻成跛脚鸭?
我哈哈大笑起来,我说,我就将你比喻成跛脚鸭,又怎么啦?孙春翎又想来揍我,我跳了一下,她想追,但光脚板碰着水泥地,咯得疼,怎么着也追不上…
两人嬉闹着到了卖鸭血粉的小摊前,各自要一碗粉,然后我觉和不够吃,我又要了一碗,拔了一些放在她的碗里。我们二个人,三碗粉,端到街道边的凉棚里,扒拉着往嘴里送了。我虽然吃了快两碗,但还是先吃完。
我吃完后拿背包里的钱结帐时,触碰到背包里沈世重送的那二万元钱,又看着孙春翎光脚的一路,我便说,你快点吃,吃完了,我给你买双鞋子,免得你走不了路。
孙春翎将往嘴里送的米粉停下,呆呆地望着我,说望哥,蒋总,你是真心的,要送我鞋子啊?
我说,你看,你昨天给我买了休装西装,我其实也挺感谢的,再说,你花费那么多,我心里也掂记着,今天碰巧出来了,正好给你买双鞋,也算是还你人情!
我这样说,孙春翎可高兴了,将一双满是尘土的脚丫看了看,说,那行啊,你这人情,我领了,走,我不吃了,买鞋去!说着,她便站起来,拉着我,径直朝步行街的商场里边走。我说你先将东西吃完,她说不吃了不吃了,有了新鞋,比什么东西都好。
无奈,我只得任她拉着,往步行街门口走,无奈,这南屏步行街全是卖旅游商品或者小吃什么的,哪有什么商场,问了街边的几户商贩,人家说要出步街五百米左右,才有一家超市。
问了三家商贩都说商场有点远时,孙春翎便挂着苦瓜脸,哀叹着,这么远,怎么走?我说,你慢点走吧,这步行街,哪有车嘛,只得辛苦一下了!孙春翎朝我望了望,很不好意思地说,要不,望哥,你扶着我走一段路吧?
我望着她,也有些不好意思,我是她的同事,是她的上司,如此亲密接触,怎么着,我也感觉有些为难。
我说,男女授受不亲,我才不扶你!说着,我就踏步朝前走了。哪知道,孙春翎恶作剧一般,冷不丁地冲上来,身子一倾,双手就挽着我的脖子,半边身子,便严实地趴在我的手臂上,她哈哈大笑,说,你扶不扶,扶不扶?
她的半边身子吊在我的胳膊上,我的胳膊肘儿,便感觉触碰到她身子上的那团酥,她温暖和富有弹性的肌体,里边蕴藏有缓缓的电流,传遍我的全身。
我说,你快下来,这么多人看到,多不好意思。孙春翎咯咯地笑,说你前晚喝醉了酒,我扶你,我怎么就没有不好意思,我跟你说,你一百五十多斤,我还不是将你掺到了房间里吗?
我才一百斤呢?你就掺不动?你这人呀,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感恩?真是没良心!她话虽然这样说,手却一直没有放。我说,你是女的,我是男的。她说,你废话少说,快点走,有说话的这功夫,就到了。***
无奈,我只得这样别扭地掺着她,慢慢地向步行街尽头的那家商场走去。一路上,或许她也意识到我的胳膊肘儿,不时触碰到她敏感的那里。行至半途,她便停下步子,然后调正身体的姿势,将内衣提了提。
然后又将一只手,将我的胳膊肘抵住,这才继续往前走。到了那家商场,在二楼鞋帽服装柜台,我花了六百多元,给孙春翎买了双红晴蜓的平底高跟鞋。
虽然买的还是高跟鞋,但鞋跟已经不是她自己那种尖细尖细的那类。这双鞋是她自个在鞋架上挑中的,我爽快地到收银台付了款,这让她很高兴,一直拿着塑料袋套着光脚板,穿着那鞋子在鞋镜面前转过来,又转过去,一边转时,还一边问我,漂亮不?
对她这种没有选择的问答,我自然只能顺着她的意思点头回答,说实话,我最怕与女人诳街,更怕一个女人,没完没了地呆在一个商场里,恨不得将商场里的所有东西都试一遍。
以前在大学的时候,谈的那个河南女朋友,就因爱流连商场,而被自己训责,和萧梦岩谈恋爱后,人家常说深圳罗湖的东门多么繁华,说万象城多么气派,但对我来说,这是女人的天堂,男人的地狱,说实话,我仅仅陪妻子萧梦岩诳过一次东门,还是谈恋爱的时候,当时,我什么都东西都没有买,像个SB似的,跟在她后面给她提袋子,心里烦得直冒火。
后来结婚后,她又约我去,我就将脖子伸出来,说,你将我杀了吧!但对孙春翎,我却有着格外的细心,或许,这确实是在异乡的缘故,或许,这闲得无聊的时光,真的不知如何打发。
我对她诳商场,却保持着极大的耐心。当看到她对鞋子爱不释手时,我说,你的鞋好看,但这样的鞋,与你的衣服不般配,细跟的鞋配裙子好看,这粗跟的鞋,配那种粗犷一点的休闲装,才好看。
孙春翎说,这我倒也知道呀,我回北京了,正好有两套衣服,配得上呢!我说,你回北京,是北京的事,现在昆明,你没有衣服搭配吧,要不,你自个再到商场挑套衣服,我送给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