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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骨[双性]_第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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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问得急切又积极,方虚子不做多想,只递出了师令:“後院的棕马给你骑去,带上你房里的小包袱,即日启程。”闻言,关慎争便立刻放开了师公的手臂,他快步冲去房里取了包袱和随身的青玉佩剑,去後院牵出了棕马,匆匆行礼拜别了方虚子,往西伯侯辖区内的凤凰城而去。

  方虚子还没能多享受他的乖巧,关慎争就已引马穿过树林踏上了山间开辟出的小路,他只得惋惜地作罢,在那少年未走远之际,呐一声喊:“你此去路途遥远,路上万事要多加小心,包袱里有盘缠路上莫要去偷去抢,也莫要和人撩事斗非,但也万万不可受人欺凌,落了我登仙山方虚子的脸面,切记切记!”

  夏季,山野里很是凉爽,有微风习习。铺就尘土和明媚阳光的道路上,少年跃身翻跨上马,远远地,听得他隐约回了一句孙儿遵命,师公放心。方虚子目送他逐渐远去的背影,这是八年来,这少年第一次下山。那是一把为关慎争寻来的剑,他本是准备自己去取剑的,可是身边有棵小树苗长大了,也得经历经历风雨,此後才能更加茁长,扎根於大地更深,站得更稳。他再不舍得,也必须收起自己的枝桠,让这少年去世间闯闯了。

  十七岁,当年,闻於野也是在这年纪被他撵下山去的,不同的是他们师徒两个,前者是兴奋得光著脚就跑掉,直恨不得立即投入红尘,後者则是缓步行去,只想留在深山不入凡世。方虚子回忆起往事,一切都仍历历在目,他笑叹世事不可思议的奇妙,而时光重叠,当年事重演,在骄阳炎日下,关慎争的身边仿佛多了另外一位英姿少年,两人截然不同地策马下了登仙山,奔向各自前方,各自谱写自己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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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从出了登仙山,一路上通出关卡,穿过树林,翻越山岭,关慎争日行夜寐地赶了三个月,才抵达了凤凰城。这个城市是西部最繁华的地方。它是有名的宁静水乡,一条渡银河贯穿了大半个都城,大部分楼阁都是建在水上的,包括王室宫殿。不同於天祥城那至高王者般威严庄重,凤凰感觉就像一位风度翩翩的青年才子。每当在夜晚点起万盏纱灯,河面上浮满一艘艘精美画舫,水榭里传出巧手抚弄的琵琶调子,美人如云,凤凰城温柔得仿佛是梦境,全不失为明楚皇朝中的八大绝景之一。

  并没有受到故意的刁难,关慎争通过了守城士兵的盘问,他单肩斜跨著包袱,牵著他那匹疲惫的棕马,徐步踱进了城门。受不起这般不间断的路途颠簸,本就老迈的棕马已是骑都骑不得了。大约又行了五里地,他到达了凤凰的核心地区,所见到的是非常繁华的景象,市集上沿街全是商家,路边也摆满了摊子。

  凤凰城不仅是游玩的好去处,更拥有一条通达四方的水上路线,拥有十余个大码头,故而云集了天下商贾。西部有四成的货物是在凤凰城输入送出。这也是关慎争进城很轻易的原因,每天出入凤凰的商人不计其数,风尘仆仆,他这样一个少年也就没甚值得关注了。 

  现下大抵是巳时,是集市里最热闹忙碌的时刻了。关慎争牵著老马,他年少却沈稳得过分,丝毫没有被任何新鲜事物吸引住目光,只是觉得人太多,吆喝和争执议价的声音也多,烦吵得厉害。应该先去找个落脚处,他如是思量著,天气闷热,身上都有股怪味了,这样不便去见师公的故友,马匹也得休息了,否则死了便得走著回去。

  阳光很毒辣,路人的行人都晒得脸红耳赤,有些小姑娘就打著纸伞在挑选胭脂,旁边有几个大老爷们就光著膀子在装卸货物。凤凰民风便是如此,女的毫不故作羞涩,男的也无心冒犯,就各有各忙,不相干涉。关慎争相中了街道尽头的一家客栈,他拉著马就过去了,身上所剩的银两不多,它正好,挂著特价房的横幅。

  关慎争在来往的路人当中缓缓穿行,途中经过了地官府,还经过了一间非常不普通的酒肆。它的门前悬挂著的镶玉大招牌,并且熔化了真金铸上了三个字,凤归来。他只管往尽头去投宿,目不斜视,自然也就没看见凤归来二楼的窗口,正坐著一个小孩儿。

  关慎争常年在深山居住,对世事向来不闻不问,所以不知道风归来的背景,也就全不奇怪。他即使是知道,大概也不会有甚麽特别反应。凤凰城无人不知凤归来,尤其酒食行当。他是伏阳城中梧桐山庄的叶惊澜在这所开的,叶家六兄弟,他排行老五,经商手段堪称一绝。

  而此刻在窗边雅座上的小男娃,就是他小弟,叶惊鸿。那个在阳光的普照下,犹如仙童般精致贵气的男娃儿。

  叶家六兄弟都各有所长,老五经商了得,惹了一身的铜臭,可他的小弟叶惊鸿就大不相同了,那可是有名的神童,四岁能吟诗,五岁能作画,小小年纪就大显文人才华。叶惊谰实在讨厌他的小弟,无奈贪图他那点名声,所以把他从伏阳接来,白日里就将他摆在窗边作画,还给他加高了凳子怕人看不见他,以此招揽多几门生意。

  叶惊鸿画出的作品多还是不入流,只是他这年纪确实是太难得了,再加上兄长有意的吹鼓,没多少时日也在凤凰城中有所名气。关慎争入凤凰当日,他正是得意之时,在窗边画了三四副作品,画完还让人挂到窗外去展示。外边街道站立了不少姑娘,她们全都在仰望著他,一个个都激动莫名了,偶尔还冒出几声尖叫,直恨不得飞扑上去。

  倒不是他的画多好,是他这个娃儿长相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。叶惊鸿才六岁,长得秀气可人,时常抓著两个男女难辩的发髻,挂著两颗金铃铛。他喜欢穿著大红色的袍子,鲜豔的颜色映得他圆扑扑的脸蛋儿更加可爱,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小嘴巴微微撅著,鼻尖白嫩小巧的,说话还捏著软喏的童音。这男娃子,不得了了,露出微笑就能迷倒城中大部分女性。

  关慎争第一次经过凤归来窗下的时候,叶惊鸿在画著山水,他那会儿刚好又拿眼角去偷瞄窗下拥挤的人群,却见到一个少年漠不关心的背影,他心下一愣。我挂了那麽多画都不看,这人真不识货,叶惊鸿高傲地扭过脸,还胖乎乎的小手掐著画笔,继续涂他的山水。

  如果叶惊鸿他能知道,今天会发生一件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,他应该会立刻收拾包袱回老家的。可惜他没有预知的能力,所以事情发生了,他也在往後的十年里牢牢记住了一个名字,日日夜夜都不肯罢休地记著他,这个少年,三个字,关慎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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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慎争以匕首刮去脸上落拓的胡须,沐浴换过一身衣服,这般打点得清清爽爽了,他就下了楼交上了房费,又再被店小二要去了一个铜钱後听从了他的介绍,顺著他的指示前往了凤归来。他掂量著剩余的盘缠,行住方面节省,吃倒是还能吃好一些。回程他大致上要露宿山头了。

  凤归来镶玉嵌金的招牌,在关慎争看来也就是三个扭曲成团的图案罢了。他跨步入了门槛,环顾了座无虚席的大堂,别无他法,只得顺著雕刻凤凰尾巴的木楼梯上了二楼。凤归来楼高三层,第二层阳光满溢,摆设讲究,壁上挂有神驹奔踏黄沙的名画,屋隅放有怒放的月季花,豪迈交织了妖娆。

  这处也是满座,多的是斯斯文文的读书人。关慎争运气好,窗边正空了一张桌子,他也不等小二招呼便过去坐下了,手臂一堆,将摊了满桌的纸笔全给扫到墙角去了,把自己的剑给放到了桌上。小二急忙赶过来,一见小公子的东西全皱成垃圾了,他顿时苦著脸,对关慎争说:“哎哟,客官,您咋不等我给您收拾?瞧著东西乱的,这会儿可惹事了。”

  关慎争全无表情地望住店小二,他看起来不温不火,一双黑眸显得沈静而淡然,说起话来也是极缓慢的:“吃饭,你报菜名,我点菜。”这语气虽不重,店小二却让他的气势给压住了,傻愣愣地就伺候他把菜给点了,刚想走人,背脊忽地阵阵发凉,後边便响起奔跑的脚步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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